近期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的讨论热度持续攀升,我们通过多方渠道收集整理了相关资讯,并进行了系统化的梳理。若这些内容恰好能为您提供参考,将是我们最大的荣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1],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如果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3、如果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例如强行给员工“放假”)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例如过了约定时间还未发放工资的,劳动者有加班行为却没有加班应得到的报酬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例如没有缴纳或者缴纳的金额少于国家所规定的金额的,都属于没有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规定没有通过单位同意不能离职等)综上所述:劳动法第38条也是针对提供离职的相关规定,但按照第38条的规定离职时比较特殊的,是因为公司没有支付报酬或者没有缴社保或者是通过暴力的这种形式,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等已经侵犯到基本合法权益的行为,当时马上就离职了,公司也要正常的结算工资,而且其中有很多的做法都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的探讨就到这里,您是否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内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告诉我们,同时别忘了点击关注哦!
本文来自作者[题水优眠有限责任公司]投稿,不代表优眠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3g.agent2000.com/list-m/58.html
评论列表(3条)
我是优眠号的签约作者“题水优眠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概览:近期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的讨论热度持续攀升,我们通过多方渠道收集整理了相关资讯,并进行了系统化的梳理。若这些内容恰好能为您提供参考,将是我们最大的荣幸。《劳动...
文章不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内容很有帮助